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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标注册的风险有哪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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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标注册的风险有哪几点?

作者:湖北利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03 08:09:05

武汉商标注册的风险主要存在以下几点:

1、商标查询;查询该商标或类似商标是否已被人注册,一旦发生以上两种情况,都是注册不了的。因此,商标查询关系到商标能否注册下来,该程序极其重要。再者,商标从提交到录入数据库到数据审核通过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约为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所以在这段时间里,如果别人注册了与你一样或类似的商标,商标申请人是查询不到该商标的,该段时间也叫商标查询盲期。因此,商标注册包过只是部分不良商标代理的幌子,商标申请人的利益根本得不到保证。

2、商标注册提交;商标注册全国唯一受理机构是位于北京的国家商标局,因此,其它所谓的直属机构、办事处等都不能办理商标注册。目前中国只有两种方式办理商标注册:第一就是委托各省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第二就是申请人直接前往北京的国家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其它任何方式目前都是不能办理的。近期一些网站推出商标申请人直接在其网站递交商标注册申请件的活动,这些都是骗人的,到时商标注册不下来,他们就会推脱说是申请人自行提交的申请,与其网站无关,让申请人直接打电话给商标局,而商标局的电话是非常忙的,基本是很难打通的。商标申请文件的填写也是一项比较专业的工作,填错了或填写的格式不对,商标局都会不予受理,因此,提交一份商标注册需要专业、细心、时间,弄不好就会不予受理或要求商标补正。

3、商标公告或被驳回;商标如果顺利通过商标局的初步审查就会下发《商标初审公告通知书》,如果审核不通过就会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商标公告了,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申请人皆大欢喜,要是被驳回又该怎么办?复审还是不复审,复审的话商标申请人得再付3000左右的复审费,如果申请人不同意,商标不过就不是商理代理机构的责任,如果申请人同意复审是不是就一定能通过注册呢?也是不一定的。此时,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成功率也不是百分之百的。

第三,就算顺利进入初审公告,倘若他人在公告期提出异议,且理由充分,商标注册也是存在失败风险的。因此,要成功注册一件商标,必须历经艰难险阻,跨越重重障碍,因为商标注册的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一些商标代理机构向申请人承诺包过、包拿证,这是不科学的,也是不理性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对于商标代理机构此类承诺必须提高警惕,加强判断,切勿信以为真,影响到商标注册的成功。

商标与企业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不同的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白热化,稳固的消费市场对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如何让自己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在众多的产品中被区分开,是每个企业都在思考的问题。而在众多的经营因素中,商标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推动因素。同时作为企业和社会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的重要性同样不容忽视。

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代表的是一个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商标是企业重要的信息资源和竞争武器首先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商标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信息资源。

商标能传递出产品的来源信息,消费者根据商标能很快的分辨出提供某类商品或服务的企业,从而做出判断选择相应的商品或服务。因此,商标代表了企业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标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商标表明了企业对其提供的产品有承担产品质量的责任。这种责任和态度凝结在商标内,不仅代表了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同时也是维系消费者的纽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标也是企业强有力的竞争武器。

本质上来说,商标是用以区别企业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标志,而这种标志在某种程度上也代替了企业在市场中竞争。企业利用广告宣传、价格竞争等方式进行营销,使自身提供的产品和自身商标建立起密不可分的关系,在市场中不断提升知名度,进一步推动企业发展,巩固并增加自己的市场份额,扩大市场占有率,形成稳定的消费市场。

商标是企业的文化结晶和无形资产另外,商标往往是企业文化的结晶,更是企业极其重要的无形资产。企业在不断地发展的过程中总结出自身的企业文化特点以及发展方向,并将这些融入商标中,形成了能代表企业自身形象和企业文化的商标,成为企业极为重要的无形资产。随着时间推移,商标往往还具有增值作用,这种价值是难以替代的。所以商标不只是一个图标、三两文字,也不只是商标两个字,更也不只是一个用以区分的标志,它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灯塔,承载着企业在不断发展中积累的文化,是企业举足轻重的无形资产。

商标更是一个企业发展的推动力和企业综合竞争力的体现之一,承载着企业的发展愿景,连接企业和消费者。商标与保护一个企业需要对其所拥有的商标进行正确有效地使用以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因此商标的保护也是每个企业不容忽视的。但事实上,很多企业在商标保护上并不主动,商标保护意识也不强,因此极易陷入商标专用权被侵犯的泥潭中。

虽然《商标法》也保护未注册的商标,但未注册商标必须满足《商标法》的基本保护要件。而商标的专用权只有商标在相应的国家机关(商标局)注册成功后才能取得。因为不清楚商标重要性没有及时进行商标注册保护,从而需要付出极大代价才能挽回的例子比比皆是。

所以无论是一个刚起步的企业,还是一个有了一定基业的企业,都需要清楚地认识到商标对于一个企业的价值意义和商标注册对保护商标的重要性。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商标,它是企业综合竞争力的体现之一,也是企业在激励的市场竞争中的有力武器。

下列象征或称号不得作为商标运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称号、国旗、国徽、军旗、勋章一样或许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址的称号或许象征性建筑物的称号、图形一样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称号、国旗、国徽、军旗一样或许近似的,但该国政府赞同的在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安排的称号、旗号、徽记一样或许近似的,但经该安排赞同或许不易误导大众的在外;

(四)与标明施行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象征、查验印记一样或许近似的,但经授权的在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称号、象征一样或许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张宣扬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许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九)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许大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可是,地名具有其他意义或许作为团体商标、证实商标组成部分的在外;现已注册的运用地名的商标持续有效;

(十)仅有本产品的通用称号、图形、类型的;

(十一)只是直接表示产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用、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色的;

(十二)缺少明显特征的。

前款所列象征通过运用取得明显特征,并便于辨认的,能够作为商标注册。

(十三)以三维象征请求注册商标的,仅由产品本身的性质发生的形状、为取得技能作用而需有的产品形状或许使产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十四)就一样或许相似产品请求注册的商标是仿制、摹仿或许翻译别人未在我国注册的著名商标,简单致使混杂的,不予注册并制止运用。

(十五)就不一样或许不相相似产品请求注册的商标是仿制、摹仿或许翻译别人现已在我国注册的著名商标,误导大众,致使该著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能够遭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制止运用。

很多客户在注册商标之前,咨询最多的就是注册商标,会不会有风险,构成商标侵权,损害企业形象呢?下面我们就一起看看这个问题。

商标是企业经营对外的集中体现,商标也作为企业区分的标志,是企业品牌的重要因素,而企业品牌又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因此,商标是企业经营对外的集中体现,企业发展必须进行商标注册。

而在我国商标法采取的是“注册在先”原则,没有注册就没有保护,在没有注册没有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就相当于公司的合法财产去人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公司的财产也会随时都有被侵犯的危险。

(一)商标即使在注册后也极易构成商标侵权

在我国的商标法中,商标侵权的标准是消费者的混淆标准,也就是说,商标侵权并没有严格意义上按照时间的顺序,即使没有主观上的故意,商标在实际意义上构成一般消费者的“混淆”时,即构成商标侵权。而若A、B商标近似且构成混淆,A商标注册早于B商标,但B商标在之后的经营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那么A商标也极有可能会被认为是侵犯B商标的商标权。

(二)周边商标的注册易使部分消费者构成混淆,损害企业形象信誉

部分企业在注册商标时,为节省成本,往往只注册一个商标,而没有注册商标周边与之近似但严格意义上还达不到混淆标准的商标,这就造成一种风险:即一旦周边商标被产品质量较差的企业注册,则会损害企业形象与企业信誉,而为消除这种不利影响,企业的经济付出往往十分巨大。

(三)忽略商标的国际保护

企业只注重商标的国内保护而忽略了商标的国外保护,甚至很多企业即使产品已远销国外,在外国仍然没有注册商标。固然,这其中有成本、地域、人才等等原因,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正是由于企业的国外商标的忽视,导致企业每年因此的损失也是十分巨大的,而且大多数损失已经远远超越在国外注册商标所需的成本。因为目前的微小的代价而放弃长远的利益甚至现有的巨大的利益,这绝不是符合企业追求利润本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