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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个人商标变更要注意哪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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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个人商标变更要注意哪些细节?

作者:湖北利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04 08:12:50

在人们对知识产权日益重视的今天,发现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例屡见不鲜,尤其是在商标领域更为严重,那么作为公司负责人的您,如何预防企业侵犯他人商标权呢?下面教会您如何预防企业侵犯他人商标权。

1、公司负责人、商标权人以及设计师人员应当对商标和商标的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并且能够数显的应用,也可以让像专业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来帮你把关。

2、对于不是自己企业的商标要慎用或者直接不用。对于已经申报,而且商标局已经受理的商标,也就是注册中的商标应该慎用,因为该商标的专用权是不确定的,为避免企业由于注册时间长和急需使用商标的这一矛盾,建议企业应当在产品开发研究之初就先进行武汉商标注册,对于申请商标注册要有“超前意识”。

3、对产品就使用一个名称,尽量不要对产品起别名。如果有需要区分自己同一类型的新老产品,还可以可以给新产品起一个新的名称并申报注册商标。

4、依法正确使用注册商标,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随意改变注册商标的图样。如果确定要商标图样进行改变的,则需将改变后的图案进行商标申报注册。

5、在设计商标标识和产品包装的时候,应当尽量突出注册商标图形,少一点装潢图案。

武汉商标注册时提交的商标申请各类书式审查,是商标审查的第一道关口,目前在书式审查环节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会直接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日期不予保留。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书式审查部门共审查各类申请327.4万件(不含异议申请),其中不予受理量为7.4万件,占全年申请量的2.28%。那么怎么才能注册商标时顺利通过商标审查“第1关”呢?

书式审查中不予受理的原因很多,有些是属于填写错误,有些是因为材料不全,有些是没有仔细阅读填写须知,还有一部分是对书式中某些项目不理解而导致的错误,如果这些小错误直接而导致不予受理,不仅给商标申请人带来困扰,同时也大大增加了书式审查的工作压力。

一、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提交身份证明文件。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还应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你能够证明其以本人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提交的经营范围证明材料应该代理机构公章。

2、商标图样要贴在图样框内正中间,不要太靠近边框,图样与边框间留一点空白。商标图样对比度要适中。

3、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商标应同时提交商标图样的黑白稿1张。纸质申请件应将商标的黑白墨稿直接打印或粘贴在一张空白A4纸的正中间,附在申请文件的最后一页;以颜色组合商标申请注册的,应按照规定在申请书予以声明,并在商标说明栏注明色标及商标的使用方式。需要注意的是:指定颜色的商标不能勾选选项。想了解请点击颜色组合商标注册申请及注意事项:

4、申请书上粘贴或打印的商标图样与代理委托书上填写的商标描述必须一致。

5、网上申请中,委托书中必须勾选相应的委托事项。

6、代理机构应在申请书上加盖公章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由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在申请书上签字。

7、如果申请人是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必须填写“外国申请人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编栏等信息;国内申请人则不能填写上述三个栏目。

8、身份证明文件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中文译文,代理机构应在身份证明文件的中文译文上加盖公章。

二、其他商标申请文件的注意事项其他申请文件主要包括:商标变更、转让、许可、续展、撤三、注销、更正、补发变更、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等,这些申请书的填写除参考中注册申请书是的注意事项外,还应该根据申请的业务类型,按照《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文件。

在什么情形下的企业名称不予核准?注册公司小编和你讲讲。

(一)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二)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不适用行业用语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三)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四)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3月31日,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就驳回行政纠纷的“FERREROROCHERandPicture”商标(简称有争议商标)武汉商标注册申请开庭审理。经过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有争议的商标总体上是商品通用包装的七个侧面。作为用于指定产品的商标,消费者很难将其识别为商标。

构成商标法第11条第1款第(3)项所述的情况后,决定驳回有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费列罗公司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定,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1)仅该产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2)仅直接表示产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点;(3)其他人缺乏特色。如果前款所列标志通过使用已具有鲜明的特征并且易于识别,则可以将其注册为商标。原告费雷罗(Ferrero)辩称,商标内独特的三维形状,色彩组合设计,中英文组合以及金色巧克力球使商标本身具有独特性,并被指定用于30类巧克力等商品,并且不是行业的一般包装三维形状可以区分商品来源。

同时,有争议商标中包含的英语,图像部分和内部巧克力球包装都已注册为商标,因此整个有争议商标具有鲜明的特色费雷罗认为,作为世界知名的巧克力制造商,其在世界范围内的知名度非常高。原告经过长期和广泛的宣传和使用,增强了有争议的商标的知名度,可以增强其独特性,并可以在区分商品来源方面发挥作用。“Ferero”,“FERRERO”,“FERREROROCHER”等商标的普及受到商标局,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及其他行政司法机关的认可,并且中国驰名商标。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则答辩认为,诉争商标七面视图整体看,易被相关公众识别为商品包装,消费者不易将其作为商标识别,被诉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据了解,费列罗金色巧克力球本身的包装已经注册为立体商标。现在,费列罗公司还想要把装巧克力的透明包装壳注册成立体商标。这样的立体商标“套装”还是比较少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