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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商标被拒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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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商标被拒的问题?

作者:湖北利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28 08:21:52

就如同很多人了解的那样,“商标查询”是一种能够直接影响湖北商标注册申请成功率以及排除主动/被动侵权风险的有效手段。但是通过小编的了解发现“商标查询”并未受到与其重要性相适应的普遍重视。

究其原因,除了商标查询是建立在自愿原则基础上,而非商标注册申请程序中法定程序的原因以外,主要在于其查询结果无法百分百保证其全面性和准确性。换言之,即使进行了商标查询工作,也无法绝对保证注册成功率或不会存在主动/被动侵权风险。并且除了上述因素之外还有一些原因,只要稍微动点心可能就会了解到。那就是“查询结果有盲区”。

商标局公布的数据信息更新往往有3-6个月的滞后性,那就意味着,在商标局官网上进行商标查询时,得到的查询结果很可能无法包含查询当天及之前3-6个月内的他人申请商标,而这将会直接影响到查询结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只能寄望于在无法能查询到的数据中不存在他人的相同或近似商标。

基于《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的规定,在查询日及之前3-6个月内的无法查询到的在先商标申请中,如若存在他人的相同或近似在先商标申请,那么申请人的在后申请势必将被驳回。

你想自己创业。在湖北商标注册过程中,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你该怎么办?也许你的第一反应是商标驳回审查,但商标驳回审查也需要时间,不一定会再次通过。今天,向大家介绍如何解决商标被拒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局驳回部分指定商品的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将初步批准的部分申请分割为其他申请,分割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商标划分不是划分商标的图案和文字,而是划分商标最初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分类。

商标局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分类应当保留,未经核准的商标名称和图形应当保持不变。面对因部分驳回商标而导致注册失败的风险,申请人选择申请商标分割是明智的、合理的,可以尽可能减少申请商标注册的时间成本,节约部分驳回商标。商标分割三案商标部分被驳回后,根据申请人的不同态度,商标分为三种情况:申请人不进行复审的,商标局将自动将进入初步审定的商标部分和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部分进行分割。被复审的部分商标将直接进入初审公告期,此后继续办理商标注册手续。

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部分不满意,需要驳回复审并渴望使用被复审部分的,可以同时申请驳回复审和手工分割。被复审部分的商标将被分割为另一个新商标,并产生新的申请号,但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新商标将继续办理商标注册手续。申请人要反驳、答复审查而不准备申请分割的,被审查的商标部分不进入初步审批公告期。在进入后续的商标注册程序之前,必须等待整个商标的审查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分立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申请分割。商标局收到分割申请后,应当将原申请分为两部分,产生分割初步审批申请的新申请号,并予以公告。”

1、给商标取名的秘诀好听、好记、便于宣传,如饿了么、知乎、去哪儿就很浅显易懂。显著性,与之相对立的是通用性,显然,通用名称不能注册商标。如香水、XXL在所属领域就是很普遍的存在,缺乏显著性。独创性,即独一无二的原创,别个不能复制。合法性,即不能用国旗、国徽、红十字等标志。

2、提前做好近似查询湖北商标注册前,提起做好近似查询,能让你少走弯路,少花冤枉钱,成功注册商标。你可以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也可以让代理机构帮你查哦!

3、组合商标分开注册组合商标图文并茂、形象生动、易于识别,而且少花钱,但是呢,组合商标中有一个造成相同或近似,注册即失败哦!一人犯错诛九族的节奏啊!小伙伴们还是悠着点吧,分开注册比较好。

4、选准商标类别喽选准商标类别,那么,在指定的类别范围内,商标是可以被保护起来的。通俗点说,就素,认准老大,老大自然会罩着你!选错类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可能因商标近似而注册失败。

5、驳回复审要及时商标被驳回或被异议,别急!商标并不全都无可救药了。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太多了,你自己的问题,查询盲期、商标审查的主观性等。所以,被驳回、还木有公告的商标,你要在收到通知书的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哦!这15天内提出复审,被判死刑的商标有可能满血复活哦!我司商标注册通过率最高,代理商标注册案件最多。

一、判断标准相同商标主要是指两商标相比较,文字、图形或者文字、图形的结合相同或者在视觉上无差别。近似商标主要是指两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相似,它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那么,如何判断商标的相似性?我国商标主管部门发布的《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

商标相同或相的判断:(1)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准,而不是以湖北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为准;(2)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为评判的主观标准,采取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

具体说来,判断商标相同或相似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标准:

(1)人的标准即判断商标相同或相似需以普通人的注意为标准,专家或智力特别低下者所施加的注意不能成为判断标准。即使是普通人,也考虑商品的具体销售对象。例如,使用在妇女用品上的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相似,应以普通妇女购买该商品时的注意力为准;

(2)地的标准比如一个英文商标,在英语国家可能不被认为相同或近似,但在非英语国家,则可能被认定为相同或近似;

(3)物的标准一般说来,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的注意程度与所购商品的价值成正比,商品的价值越大,消费者施加的注意力就会越多;反之,商品的价值越小,消费者可能就越不太注意;

(4)时的标准一般说来,消费者的认识能力往往会因时而变,随着知识的增长,其识别能力就会越来越强,即使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消费者的识别能力也可能会因时而变。例如,周末购物时,消费者因有比较充足的时间,可能会施加较多的注意,而在上班前,火车、飞机、轮船即将出发前购买,其注意力自然较常态有所削弱。